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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过去的一切渐行渐远,它便终将成为传说……

  我们相逢的那个夏天很是炎热,仿佛流动在心脏里的血液!

  阿哲似乎是以传说的身份登场的,毕竟是那年入班时的第一名。不过我们几个元老觉得他比前一年进入北大的琨、进入哈大的黑皮有几分不如。原因是他做题比谁都疯狂,却没见他怎么旷课。于是我这个每天跟80后混的90后开始笑这批90后,真是生命的讽刺!

  对于那年的是其实我已经遗忘了许多,因为忘却了便不会有太多烦恼。然而进入南大的阿哲不愿,他是个自以为是的、在我们看来超傻冒的SuperBoy(SB),所以我不得不帮他寻找那些已经丢失的记忆!

  阿哲喜欢足球就像我喜欢汉字一样,最初注意到他是因为小丫的一句话。那时《恰同学少年》刚在央视谢幕,小丫问他是不是有点像里面的青年毛泽东。当时确实觉得挺像,因此“毛孩”这个词也就流行了不短的时间。

  有时候我们会把自己本身的某种情绪错以为是爱情,而爱情似乎觉得我们还有点幼稚。

  我们为了这点情绪可以伤心欲绝,可以空守寂寞、一守便是数年,等走过这条路才发现那一点幼稚竟让自己错过了许多可以相知的路人!

  阿哲说他有爱情,让我为他的爱情立传。

  其实能有什么好写,都是些破旧的扉页,经不住翻阅。

  因为,一旦翻起便会破碎!

  小丫喜欢阿哲这件事是在一个晚上被传出的,那天刚好阴雨。我从睡梦中醒来时这消息已燃烧了前半个班,至于后半个就没什么动静了,仿佛是两个独立的世界,而我是两个世界的穿梭者!我看了一眼阿哲,似乎他很是波澜不惊,其实在他内心深深地呼喊着:终于有人喜欢我了,我这低等货色还是可以处理出去的。这小子确实很不容易,为了高考他可以压抑自己心中的渴望。我一向认为这样的人是值得他人佩服的,不过他似乎是个例外。我跟他做了不短时间的同桌,他的桌子便好像是童年家里养猪的圈。我曾数次为他整理过,可他到校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把书桌翻乱。小丫当初为什么会喜欢上他,至今也是个疑案。

  这件事的爆料说起来还得归功于大李,大李的那嘴没说的,整一个大破鞋。大李这人很好、做什么事一般都靠谱,可就是那嘴说出来的话总让人下不了台。

  我想大李如果是个女人的话,我一定先把他搂在怀里亲个够,然后再找块砖把他拍个半死!

   就像每片叶子有着世上独一无二的脉络,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那时候小丫和阿哲俩人都很沉默,然而一个是天生的、一个是克制的。小丫其实不小,一米七的个在女生中很是显眼。这就好比在几支中南海的中间放了一支中华,正常点的人都会选中华,不过得有足够的本钱。对于他们俩的事的确没什么好说的,因为他们俩那一年的时间里都把各自放在了河的两边,谁都没试徒走过去。

  阿哲感情的爆发是在高考录取后,就像一条发了疯的狗,每天在Q上对着我们狂吠。于是我们一致给出了诊断,属于“长期压抑性狂犬病”。阿哲其实很不容易,一个渴望情的人,在自己喜欢的并喜欢着自己的人的面前竟能不露声色,这样的人就不是常人了,他们会比任何一个人都要闷骚!

  如果真的论起来,那一年里大李的故事是最易动人的。因为女主人公很善良,她捱到高考结束后才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

  没错,故事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然而故事里的另一个人同样保留了对故事的修改权!

  而她的修改,会注定,结局!

  最近我的记性越来越差了,据说一个人有太多烦恼便是因为记性太好,看来记性差是件好事。最近几月里的某些事或人我越发记不得了,何况是当年呢。让我回忆这些零星的记忆就好像让一个法医去接生!

  当时在优秀的学生里我最喜欢羊和崔,因为他们旷课的程度达到了我的标准。羊是个具有悲壮色彩的男人,他独守寂寞和誓言,一守数年,现在我有时猥琐的气质大概便是从他那复制粘贴来的。至于崔么,是个敢于与悍妇斗争的奇男子。当时班里除了我们几个,大概阿哲的最常交流对象便是被他传说为进攻清华自动化的江了。

  小丫我就不怎么了解了,她太安静,安静得可以是很多人把她遗忘。

  几个月前,也就是在两千零九年里,阿哲托我试了一下口风。当时的结果是余情未了,于是阿哲又开始像疯了的哈巴一样的狂吠!

  

  我们似乎都忘了这样一句话:喜欢的歌,静静地听;喜欢的人,远远地看。

  于是,我们在很多无知想法的支配下错过了那些本该成为朋友的人!

  那一年,旷课的英豪中少不了mary的身影,记得他刚到班时比前一年异常的老实,我们以为他变了……一次下课,我们在返回教室的途中听到一声暴喝:“爬回去!”顺声望去,只见老班在车门口晃悠着身体,mary顺着老板声波传播的方向返回了教室……

  当然,我和静伟依旧是常客。夕阳把我们俩的影子拉得很长,仿佛是往昔的回忆!几乎每次考完试我们都要喝点吧,于是我把这份记忆写进了我的小品,以祭奠我们的曾经!

  记忆出现了断层,那些决断的地方好像是他们在CF中扔出了烟雾弹,一片空白……

  高考过后,解脱的狂喜掩盖了离别的忧愁。有些人依旧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有些人却擦肩而过、渐行渐远……

  依稀的,似乎记起有一个叫珏的同学,在那个写满了狂欢与离愁的下午,穿着一件红色的半袖随着他的父亲,垂着头从我们面前经过。

  就那样静静地离开了我们的视线,再没有回头……

  忽然我想起一句话:爱情是友情的坟墓!

  该忘却的,该留下的,该克制的……那些多愁善感的曾经只是在提醒我们!生命就像一个剧本,你永远不会知道在下一张空白的纸张里究竟埋下了怎样的剧情。我们是剧本里的演员,却不能全身心地投入角色。因为,那样,我们会伤得很重……

  那一年,我们痛过、哭过、笑过、狂欢过……

  其实人生有很多事,只有当它成为了记忆,而且只有当我们在某个疲惫而嘈杂的午后回首时,我们才会发现原来它竟是如此的美好而令人怀念!

  我们的传说在一座山上,一座有着四大皆空的佛陀却上演着无数喜怒哀乐的山!

  大概也是这样的季节,传说的老班带着三分醉意迈着八卦步而步入教室。老班说天气不错,全体爬山去!看到我们的出动其他班的同学很是惊异,我看见他们从书堆里缓缓抬起头,疲惫的眼神里流出了无尽的口水。

  我终于明白如果一群病猫被一只老虎带领的话,那么就算是一群疯狗也得礼让三分!

  山,不高、不险,说是爬就有点抬举它了!我们在一起大笑狂欢,谁也不会在那时想到别离,除了我……

  一个人既然有了生命便要走向死亡,我们既然能够相聚,那么不久我们便要走向别离。

  几个月前才忽然明白,山上的风景再美也美不过心头的那个人,可是她哪会在意,因为在她的心头已留下了另一个人!

  一群人那时可真撒了欢,我们几个自然很活跃地走在前面,现在想来好像我们那时的状态就像是几只饿了几天后突然看见肉骨头的狗。

  做不做狗无所谓,如果做狗能做出名堂,那也是一种骄傲。也许你现在只是一只卑微的土狗,可谁敢保证你不会做大而成为一只藏獒!

  记得在山上我们一起评点“理三十二钗”时有人对我说天称是博爱的星座,然后饶有趣味地看着我。我自然是要表态的,表态的结果自然也是肯定的。其实任何人都知道,爱,多了,一定会贬值!我说,女人对于男人就好比香烟对于烟鬼,如果把中华、玉溪、熊猫、中南海放在烟鬼的面前,他不会愿意放弃任何一种。但如果只能选一种的话,我想一定都会选中南海,因为抽其他的很多人没那实力,只有像中南海一样普通的女子才能一直陪着走下去!

  那时候的我们谈的很多,大至天下、小至厕所,所能谈的都要谈,除了恋爱!

  我们会谈NBA里球星的弹跳能力,也会谈论从厕所翻墙逃课的同志们的弹跳力!我们会谈美国对于伊拉克的攻打投入了哪些新型武器,也会谈论老班对于某位同学的“教育”用了哪些拳击技巧!

  我们当时在意的一些的东西如今全部成为记忆,有时候记忆酝酿为情绪、情绪变成了多愁的文字。

  那种感觉就像多年后,我们不是恋人甚至朋友,但我会在心房的某一角默默地想你过得怎样、想你依偎在谁的身旁,而你则在回忆往事时想起我,怀疑着当初我对你的情意、怀疑当初我对你的执着、怀疑我对你是否真的在乎着……

  对于这些个我早已不想写,可阿哲让我继续,我怀疑当初我若把它写作小说是不是更好!

  一个人的心可以很大,大得容得下整个天下,一个人的心其实又很小,小得只容得下她一个!站在山上,望着那个不大的城,才发现它真的好小,小得容不下一个人的心……所以,小城里的我们注定要离开,不管到哪里……

  因为我们站在西山上,所以我们离佛祖似乎更近,只要能一日三餐顿顿饱、每天玩的High也就别无所求了!所以小卖部、台球厅、网吧……永远爆满,就像空心树里塞满了蛀虫,蛀的却不是树是父母,而我也是一份子……

  过去的时候总觉得自己长大了,什么都懂了,可现在回头看时依旧是那样幼稚!就像现在的我们依旧以为自己成熟了,但当老去的时候有发现全然不是那回事。

  那一年我们很遗憾,因为没见老班怎么“教育”同学们。反倒是同学们之间的切磋不少,理二的一些人看理一的一些人不爽,就把他们堵在死口,就像是一群鸡发疯的啄着另一群鸡。我们的传说很具传奇色彩,他们像小说一样流传,大抵的内容便是如何飞檐走壁的逃课、如何披荆斩棘的切磋、如何把一个漂亮女生忽悠的死去活来……当我们的下一批离去时,这些也被作为他们的传说流传!

  生活是在演戏,而装逼的则是演员中的佼佼者!

  那时候的我们其实都是出色的演员,每天在老班面前我们就像猫一样温顺,老班不在时就像狗一样嚣张。奥斯卡没有深入民间那是最大的遗憾,要不然我们都是最佳主角、配角……

  往事需要回忆,那样才有味道!女人需要欣赏,那样生活才会美好!

  为了让生活更加美好,我们每天的任务除了作业,便是在校园、街上放风。也就是在这时候,我们理解了齐秦的《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很美好,因为有很多美女;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因为美女不是我们的女友!

  最近宿舍的美男子张学良说他很纠结,因为想找女朋友,可他明白那不会长久。

  记得那句话么?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其实,有时候的爱情就是老鼠爱上老鼠夹,茶叶爱上清水,飞蛾爱上夜里的烛火……总会有一方受伤的。那什么是缘分呢?缘分就是王八对绿豆——对上眼了!

  我们在山上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想起多去那金峰寺溜达溜达呢,那样我们也不会把某种情绪当作爱情、把某种巧合当作缘分。去的人还是有的,不过似乎最受他们顶礼膜拜的,是,送子观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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