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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禁烧秸秆的散文诗(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禁烧秸秆的散文诗

再过一段时间就到了麦收的时节,农民伯伯辛勤的汗水即将化作丰收的喜悦。但是我们却发现,每年麦收过后,许多农民伯伯图省事,对农作物秸秆进行野外就地焚烧,以至于“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秸秆遍地、狼烟四起”!田埂上的树木被烈焰烤得命悬一线,家里的老人被浓烟呛得喘不过气来,就连坐在教室里学习的你们也会被熏得睁不开眼来!

焚烧秸杆它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极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它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是违法法行为。

其实,秸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具有很高的利用价值。只要合理的利用,看起来毫无价值的秸秆也可以变废为宝,比如做肥料、编制手工艺品、做沼气等等。

同学们,为让我们家乡的天更清,水更蓝,景更美,我们还是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此,我们学校特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制作“禁烧秸秆、保护环境”的条幅;在宣传橱窗张贴有关焚烧秸秆、环境保护的海报,向全体师生发出“保护环境、禁烧秸秆”的倡议。

2、全校各班班主任利用晨会、班会,向学生讲解焚烧秸秆的危害,宣传秸秆还田的好处,并让学生向家长进行宣传。

3、利用学校“红领巾”广播站向全校师生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4、3―6年级年纪学生自制手抄报,内容为“保护环境、禁烧秸秆”。学校评选出优秀者贴到宣传栏中。

5、3―6年级出有关“保护环境、禁烧秸秆”的黑板报,积极向学生宣传保护环境。

同学们,为了家乡美好的环境,让我们积极投身到抵制焚烧秸秆的行动中去,从自己做起,伸出你我的手,让一个人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社区,共同承担起“保护环境,美化家园”的责任。

【篇2】禁烧秸秆的散文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反本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违反本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宝鸡市20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规定:发现焚烧秸秆,每一个火点处罚3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xuexila

xx年xx月xx日

【篇3】禁烧秸秆的散文诗

全校师生,广大家长朋友们:

焚烧秸秆严重影响空气质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人们身心健康。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人人有责!为此,我们向大家发出倡议,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努力宣传环保知识,带头抵制秸秆焚烧,共同建设我们美丽的家园。

一要积极宣传焚烧秸秆危害。向广大农民群众宣读《小手拉大手,携手护环境》,并运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做到秸秆焚烧危害家喻户晓。

二要带头劝阻亲友焚烧秸秆。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从身边做起,从亲友做起,劝阻父母、亲朋、好友停止焚烧秸秆,带头响应政府号召,为保护环境出一份力。

三要自觉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职责。要敢于同焚烧秸秆的不良习气作斗争,站在抵制秸秆焚烧工作的最前沿。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人和事,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构筑禁止秸秆焚烧的坚固防线。

伸出你的手,伸出我的手,让一个人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村委,共同承担起保护环境,美化家园的重任,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人更美!

全校师生,立即行动起来吧!

李场小学

20xx年5月

【篇4】禁烧秸秆的散文诗

禁烧秸秆的散文诗

楚天千里清秋,秸秆无望无际。遥岑远目,所愁共恨,玉米黄豆。

落日尽头,孤鸭声里,禁烧赤子,把秋地看了,手掌拍遍,少人会,去留意。

休说淝鱼堪脍,尽北风,网罗归未?求田问舍,怕只羞见,督查指气。

可惜经年,忧愁风雨,困犹如此。问何人,轻取大义红币,拭看你我泪。

题记:

笔者所在县域过去是楚地,有楚遗迹:伍奢冢,伍子胥打马过乌江传说,禅阳寺遗迹,东城、西城等遗址,阴阳城遗址,所以借用为楚地。

这里是典型的淮北平原地带,所以说秸秆无边无际。什么秸秆呢?玉米黄豆是也。

太阳落下,鸡鸭归笼,偶有孤鸭,叫声凄厉。禁烧工作人员所管区域都要巡查。县驻点干部一人负责一村,无法轻易相会,走又不敢走,怕市县督查人员查岗时通报处理。

当地淝河水无污染,当地人皆吃淝河鱼。

国庆节期间,适逢阴雨连阴天,却接到短信提醒说是市县要进行督查,皆惴惴不敢离岗。

【篇5】禁烧秸秆的散文诗

当前,秋季作物即将进入收获期,为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0日

【篇6】禁烧秸秆的散文诗

广大农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夏收大忙就要来临,部分农民朋友图省事,对农作物秸秆进行野外就地焚烧,从而导演出又一场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秸秆遍地、狼烟四起可怕景象!那时,天空将布满阴霾,阳光无法普照大地,极目不能远眺,行人泪眼婆娑,司机眼前一片迷茫,田埂上的树木被烈焰烤得命悬一线,家里的老人被浓烟呛得喘不过气来,就连坐在教室里学习的您的子女也会被熏得睁不开眼来!

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每年因秸秆焚烧而引发大火甚至森林火灾损失都无比巨大!

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影响航空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实际上,野外焚烧农作物秸秆,也是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和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七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都对禁止焚烧秸秆做出了明确限制并有相应的制裁措施。

希望广大农民家长们以此次禁烧活动为契机,主动清除村庄里的粪堆、草堆、垃圾堆,改变传统陋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的乡风民俗。

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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