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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的爱情 第一次见到李枫时我七岁,那天我扎着两条角辫,穿着系有蝴蝶结的连衣裙,手里抱着一只小熊站在门口看对面上上下下的人,他们把很多东西搬下去又把很多东西搬上来,只是搬上去的都是新的。正当我想弄清楚搬家为什么还要把原来的东西搬走时,一个球滚到我的身边,狠撞了一下我的腿。抬起头看见一个漂亮的男孩很快的跑过来,一双大眼睛,一身干净的白色运动装,如果知道这一眼能让我一辈子不能舍弃,我多么希望能够选择另外一种命运,比如从来没有见过他,比如他没有那双发亮的眼睛。可是一切都注定了,爱是天时地利的命运。他不说话,只是用眼睛盯着我身边的球。这时我听见一个阿姨叫一声“小枫”,他听到后就转身跑了,球就留在了那里。晚上家里来了三个客人,一个叔叔,一个阿姨,他们手里牵着一个小男孩,就是那个把球踢到我腿上的那个。爸爸妈妈同他们很热情地打招呼,妈妈说:“毛毛,过来,叫李叔叔,叶阿姨,这是小枫,你叫他小哥哥吧。”也许就是一句小哥哥,让他担负了照顾我的责任,会满大街带着我买果冻,会在雨天为我紧紧撑起一把伞,会为我跟别的男孩打架……被他看护的日子是幸福的,当他离开了才知道要求并不多,只希望他能在我身边,在我伤心难过时拉上我的手说一句:“毛毛笑起来最好看。”爸爸和李叔叔是战友,妈妈和叶阿姨是好朋友,他们从遥远的南方搬到这里就是因为爸爸想让李叔叔加入他的公司。于是,我和他成了同班同学。
他爱画画,并且极有天赋,任何一样东西在他的笔下都是那样可爱灿烂。他画地最多就是我,一张又一张,各种不同的姿态,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有那么多表情,“你为什么老是画我?”“因为我喜欢。”“你以后不能再画我了。”“为什么?”“因为你把我画地那么难看。”“我下次把你画地好看行吗?”“好吧。”日子就这样慢慢地流,宁静而美丽,我看着他从跟我差不多的个子长到我要仰头看,听着他稚嫩的声音变得粗犷,看着他脱下运动装换上白色衬衫,他已经是一个大男孩了,可我依然习惯叫他小哥哥,因为我喜欢,更因为这是我的专利。十六岁生日的那天,他依旧拉着我的手去买棉花糖,果冻然后去小公园吃。心里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你不能再拉着我的手了。”“为什么?”他并没有放开。“因为我长大了。”我突然意识到连衣裙上早没有了蝴蝶结。“我喜欢。”他笑笑。“那你会拉多长时间?”“只要毛毛愿意,我就会一直拉着。”他笑笑,手拉的更紧了。可是,再真诚的承诺也可能被现实撞得粉碎,不是他违背了,也不是我违背了,只是瞬间的阴差阳错,爱被灼热的阳光晒得褪了色。
十七岁生日了那天,雨下得那么大,我们在等爸爸和李叔叔,他们去谈生意了。指针指到十的时候他们还没有回来。指针到十一的时候,我们被警察告知爸爸他们出车祸了。当我们赶到医院时,李叔已没有了呼吸。三个星期后爸爸出院,回到家时我发现李叔叔家的门是锁着的。一个星期后我知道我们有了新邻居。十七岁的生日,一切全都被粉碎。小哥哥不见了,没有了任何音信,那场雨下得那么大,淹没了所有欢乐。窗户上的风铃依然悠然地响着,它永远不知道小哥哥什么都没说就消失地无影无踪。妈妈说他们回去了,因为这里没有了李叔叔,小哥哥却不知道没有他我也想远走。妈妈离开房间,我抱着小熊,看着他留下的足球哭得肆无忌惮。带有泪水的梦里,我和小哥哥一起坐在树荫下吃十七岁生日的棉花糖和果冻。青梅竹马的爱情并非一定是白头到老。
一年后,我上了南方的一所大学,我想再见到小哥哥。为了他,我拒绝了身边所有的男孩,我对他们说:“我有男朋友了,对不起。”而我却一直身单影只。他们不知道,我全部的爱都给了一个我称之为小哥哥的人,永远。即使他不在我身边,但我想信有一天我会见到他,他依然有着明亮的眼睛,依然会拉着我的手过每一个生日。大四有一天从实习地方赶回宿舍,周围的黑暗让我突然陷入了恐惧,蹲在公交车站轻经哭泣,又想起小哥哥。如果有他我一定不会害怕,他的手是那么温暖,那么有力。可是他不见了,虽然他也在这个城市,可是我看不见他,我摸不着他。平生第一次去了酒吧,我一直厌恶的地方,把自己灌得烂醉。酒醉中感觉到有人把我抱在怀里,拉着我的手:“毛毛,你怎么这样?谁教你喝酒的?”我挣脱他:“你放开我,你是谁,只有小哥哥才能这样拉我,你走,你放开我。”“我就是小哥哥,走,跟小哥哥走,我带你回家。”他的手没有放开,“不,你不是,他走了,他不要我了,他不要我了……,”眼泪把他的衣服全湿透了。“毛毛,跟我走,我永远都会要你的,”第二天早晨,我发现自己睡在宾馆的床上,阳光透过来,温暖明亮。床头上有一本画册,扉页上写着:送给最可爱的毛毛。打开画册,我惊呆了,里面全是我,各种姿态的我,从小到大,甚至还有昨天喝醉时原迷蒙样子。这是他画地,我一眼就能认出来,我疯狂打开每一个房间,里面全是空的,他又走了。可是他来过,他在我身边,甚至在他离开的这些日子他都关注着我,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看见。难道他不知道我是多么想他。有一种思念,可以刻骨铭心。画册最后一页上是他写的几句话:毛毛,你要做一个坚强的女孩。小哥哥会永远要你。眼泪又没能止住,再黑的夜我都不会再害怕了,因为他就在我身边。
毕业了,我选择在南方。五年了,妈妈说:“毛毛,你该恋爱了,既然李枫不知去向,你就该忘了他,给自己一个机会吧。”妈妈的眼里满含期待,我记不清拒绝过她多少次了,不能再让她伤心了。“行,我以最快的速度把自己嫁出去。”我笑着说,于是我认识了阳,他帅气,温柔,是所有女孩梦中的白马王子,可是,即使他握着我的手,搂着我的肩,我仍然感觉他离我那么远。订婚的前一天,我问妈妈:“妈,你真地不知道叶阿姨去哪了?你已经瞒了我这么久,反正明天我都要订婚了,给我说吧,求求你。”妈妈黯然离开,我悄然流泪,我只想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他为什么不要我了。很长时间过去,妈妈进来。我知道了一切。
李叔叔去世后,叶阿姨他们把骨灰带回老家。火车上他们遇到了小偷,他在抢夺小偷手里的刀时不小心被刺伤了左眼。本来打算回来的他决意再也不回来,他说他没有资格再牵我的手。我突然笑了,很幸福。我找到阳:“给我一天时间,跟我去一个地方,再决定我们订不订婚,好吗?”
七岁时,第一次见他;十七岁时,他离开我;二十七岁,我再次见到他。十年的相依相偎,十年的若若等待。可是,爱不能用时间来计算。终于又见到他了,他在看书,依然是白色衬衫,干爽的头发,只是多了一副墨镜。看到我,他手中的书猛地掉在地上。我笑,走过去,拉着他的手,他的手在颤抖,“小哥哥,你说你会永远要我,我可以理解成是你的承诺吗?”他没有说话,可是我看见两滴泪正在他脸上流下来。“摘下你的眼镜,用我的手,我们呆一天你再决定要不要我,好不好?”泪水又一次肆无忌惮。
第二天,订婚宴照常进行,只是我身边的人变成了枫。我看见妈妈和叶阿姨眼里全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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