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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君初相识,


犹如故人归。


天涯明月新,


朝暮最相思。


(文中所用之名为化名,但却是真实的故事)


每每看到这首诗,就会想到了我们的相识,相恋,相守到百头。


我——名叫婉儿,一个并不出众的女孩儿,有些胖胖的,如果要用什么词来形容的话,就是胖胖的,却是可爱的。


他—— 伊枫,一个腼腆的大男孩子,总是笑笑的,长相普通,没有什么特别的,但却很有亲和力。


我们相识那年是我人生中最低谷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伊枫,是我去他所在公司面试,其实那天他们公司收到了很这多简历,会选上我,或许只是因为我是女孩子吧。因为他们部门都是男的,所以就这样,我成了这个公司的一员平面设计师,我个性好动,他那里在公司做网络管理,所以常常会有接触,其实初见时,对他,我只感觉到,这个人我似乎见过的,但又想不起来在哪里,或许这就是缘份吧,我喜欢这个人,第一见面就喜欢,但并没有想要怎么样,因为感觉熟悉,所以就尽量有事没事都会去找他,或者把电脑搞出一些毛病来,故意为难他,看着他无奈的表情,我很是快乐,或许我的潜意识是有恶作剧因子的,那时候,我一下班回到家,就上QQ,等着他上线,聊天,我一刚开始只是以为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聊伴,直到有一次,他说,他家人让他回家相亲,我一听就急了,说到,这么年轻,相什么亲啊,真是的。他没有回话,过了好久,他说,我好像是喜欢上你了,每次一见到你,我就有一种心跳加愉快的感觉,那感觉来得很是强烈(估计他也是想好久,才敢说的,毕竟我们认识还不到20天),我愣了半天,回他,感觉是最不可靠的,我才不相信,就下线了,其实,当时我心理是乱乱的,我并不是很急着找男朋友。因为他的这句话,让我在公司后都不敢随便再找他了。只是默默的上着班。


我在那公司做了一个月都不到,就辞职了,因为那里不适合我,所以我不想勉强,那天,我在QQ上告诉他,我要辞职了,他很是激动,说了很多,最后,说要我做他女朋友,我说,让我考虑一下吧。就这样,我离开了那里。这只能说我们相识了,并没有相恋。


我们相恋的时间就是非常短的,只记得那个情人节:


他说:这是他人生第一次买玫瑰花


第一次捧着玫瑰花在站台傻傻的等待


第一次和爱的人去吃肯德基


第一次点失控做了对不起爱人的事


我说:这是我人生第一束玫瑰花


第一次在情人节的晚上和爱的人牵手走过


第一次望着玫瑰花傻傻的想着,这就是我要的吗?


看着玫瑰妖艳的开着,第一次想到了要和一个人过一辈子


我们不要做牛郎和织女,我们要天天过七夕,千里共婵娟,我是你上辈子种下的玫瑰,今世只为你绽放。


夜深了,第一次失眠了,你是否也一样呢,在想着什么呢?


等到我们都七老八十了,你还要送我玫瑰花,


我们还要一起手牵手走过鹊桥下的林阴小道,


一起倾听牛郎和织女的动人故事!


未来路上的坎坷,我们一起用心铺平!


我没有很高的文学水平,这是最平凡的文字,这却是最真实的故事,最真实的情感,没有惊天动地,没有山盟海誓,却最是爱到深处,祝福我们吧!


后续:我们一起开了一家小店, http://ladytoto.taobao.com 当然,现实中也开了一家小店,我想我们会幸福一辈子滴……


小兔子 留


20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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