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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在当兵的第二年秋天里,特别为丁薇的《女孩与四重奏》感动,也常常象老狼一样惦记着那刻在墙上的字是否依然清晰。深夜里站在高高的哨所,四下里一片漆黑…这时候,会想起高考结束后在城里的医院照顾我后来死去的叔叔时认识的一个女孩,她上班骑自行车来我一般都能看到,下班骑自行车回去我也总能碰上。

  后来为了不想让记忆变得那么模糊,便买来几本《通俗歌曲》在学着翻唱,感觉自己的要比原唱更为动听。部队里常常会举行一些大大小小的文艺表演比赛,我背上吉他总是能拿第一名回来,在战士们的眼里我成了地地道道的部队歌手!唱歌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有时心血来潮了,还动动笔写写歌,用内行人的话说就是作词作曲,自弹自唱。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生活的压力悄悄降临,那些光辉的、伟大的、催人泪下的情感一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丁薇和老狼开始渐渐从我的身边远去,那个《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也似乎只顾自己抽烟了,六弦琴的高E弦断了半年还几次路过琴店也不去买来换上。等到退伍了收拾行李时,才从床底下搜出来一把断弦的吉他。

  刚结婚后,我那五音不全的爱人还有爱人的姐妹们都常常来我家里唱K,我坐在一旁什么表情也没有,谁也不认为其中就有当年的部队歌手,甚至感觉到大家在埋怨我爱人嫁了一个什么歌都不会唱的男人。

  ……

  就在前天晚上和朋友出去吃宵夜,回来的路上趁着酒兴进了一家OK厅,朋友点歌《同桌的你》让我唱,我摇摇头说:我一点都不会唱,同桌?同什么桌呀?朋友笑笑,我却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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