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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是不忘记最初的心愿,“不忘初心”一词,目前已知最早出自唐代白居易《画弥勒上生帧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活着读书会感悟与收获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活着读书会感悟与收获篇1

  内容摘要:余华的《活着》中主人公福贵后半生的命运坎坷多艰,面对接踵而至的打击,福贵最终却以一种超脱、悠然的姿势抒写着自己的劫后余生.原来,漫长的人生道路中,他已经找到了一种自我救赎的道路——温柔地忍耐.本文试图从人物形象、语言特色及叙事艺术这三个方面来解读余华《活着》的魅力.

  关键词:《活着》余华人物形象语言特色叙事艺术

  一、人物形象——主人公福贵的人生态度及起由

  在《活着》中,作者对于主人公福贵的刻画,主要是通过描述他的生平遭遇来侧面反映他内心世界的发展与变化,与其说《活着》是福贵的个人传记,倒不如说是他在生活磨难中逐渐发展形成的精神史.“富贵的精神史是在生命——人性的层面上展开的.”i正如余华本人对福贵这一角色的评价,“世界上对生命最为尊重的人”.事实上,如果没有体会到生老病死的无常,如果没有不能直面生命的残酷与真实,福贵是无法得出如此真切的体验的.从青年时期的家道中落、家破人亡到成家立业之后的妻离子散,从妻子被病魔缠身到儿女因意外而离世,最后再到与孙子相依为命最后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孙子痛苦离开人世.这些接踵而至的痛苦恰似一座座厚重的大山一次又一次压在这位老人满目疮痍的脊梁上,没有气馁,没有绝望,没有堕落,当发现反抗只是一种无谓的挣扎,福贵最终选择了以一种乐观的态度来承受生命之轻.

  纵观《活着》全文,我们不得不体会到余华在塑造福贵这个角色时,所暗含的一种黑色幽默意识,即福贵身边的亲人朋友相继离世,甚至连自己的儿女、孙子也先自己而去,而自己最后依然还是“活着”,这是何等的无奈和讽刺.此时,“活着”已经不仅仅是主人公的现实状态,它更体现了一种源自于对生命的尊重,是人生而为人的基本责任.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人们不得不改观自己对于生命与磨难的认识,不得不重新审视对于苦难的态度,不得不在沉重面前不断忍耐,不断追求精神的强大和坚强.《活着》因为福贵这种温柔地忍难而变得沉郁、坚定,变得温情脉脉.

  然而,对生命包容态度的形成,这里不得不提及对福贵影响至深的两个人——福贵的母亲和妻子家珍.当福贵败光祖产祖业,失魂落魄地回家后,父亲气恨交加,声嘶力竭地喊道:“孽子,我要剐了你,阉了你,剁烂你这个乌龟王八蛋”ii.此时此刻,福贵像是行尸走肉一般,连自己都无法看到自己的希望,只是单纯地想要去逃避父亲的惩罚,这只是一种本能的心理,然而他的妻子和母亲却真正地鼓舞了他,告诉了怎样好好地活.妻子家珍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却依然不离不弃,而母亲则告诫他,即使再穷,只要活得问心无愧,活得高高兴兴,就已经十分满足.正是由于这两个深明大义的女人在背后的默默支撑,才使得福贵能够重拾好好生活的信心.在福贵的一生中,妻子家珍是一个闪光般的人物,她象征着中国传统女性当中最为美好、纯洁的品质.少年福贵在败光家财之后,她不离不弃;与福贵生儿育女之后,她遭遇了连番打击依然没有倒下;即使是在最后弥留之际,她对在福贵表示出了感激与细腻之情.可以说,福贵之所以能够一直“活着”,与他所遇上的这个“贵人”有着莫大的联系.

  正是有母亲和妻子这两个伟大的女人,才能够让福贵真正地领悟生命的真谛,让他了解到生活的本质,在感悟生命意义的同时不断寻找自己的生存价值.

  二、语言特色——朴素、口语化的语言及简洁的句子结构

  余华《活着》这部小说的语言有简练、质朴的特性.主要表现在民间化的常用语汇、简洁的句子结构这两个方面.这些表象是余华写作观念的转变即消隐作者声音,让作品中的人物发出自己的声音.

  这是一部几乎全部用民间常用词汇写作而成的小说,消解了所有迂回的表达方式,力图模仿一个农民“福贵”的真实的语气和知识结构.小说中有许多的比喻,这些比喻都是日常生活化的,符合人物所见所闻的,这也让小说在逻辑上达成了一致.如“几十年来我爹一直这样拉屎等那两条腿就和鸟爪一样有劲”(第7页);“这个嫖和赌,就像是胳膊和肩膀连在一起,怎么都分不开”(第9页);在福贵的讲述中,他将父亲的腿比喻为鸟爪,这与他年青时候纨绔子弟喜好玩鸟的生活经历是息息相关的,而将嫖和赌的关系比喻为胳膊和肩膀,这也有赖于福贵自身的体验,正是由于自己深谙此道,才能得到如此精准的判断.在修辞上“余华为了让人物发出自己的声音,放弃了以往擅长的川端康成式的雕琢”iii.余华放弃了自己的知识水平,模拟福贵应有的词汇量,从中选择合适的比喻进行修饰.

  其次是句子结构的简化,从长句到短句的变化是让人物自己发声的第二种需要,因为短句更符合人物日常的语言.例如《活着》中福贵自己的讲述:“我是跟在往南打去的解放军屁股后面回到家里的,算算时间,我离家都快两年了.走的时候是深秋,回来是初秋.我满身泥土走上了家乡的路,后来我看到了自己的村庄,一点都没变,我一眼就看到了等”(第66页)

  在《活着》中,余华改变了前期对每一个句式的雕琢,语义的完整性己经不再在一个句子中完成,而是分摊给段落甚至篇章.《活着》的句子意思简单明确,余华放弃了表现性的语言,而力图通过人物的语言来再现人物.从这个角度,有评论曾指出,余华放弃了以往的先锋性,回归到了现实主义.

  三、叙事艺术——叙事的双重性及叙事的节奏感

  从叙述学的角度上来看,《活着》当中的叙事艺术也颇值得回味.就全文而言,在整体上作者将整个叙述活动分为了两个层面,即叙述人层面与所叙述故事主人公层面.在第一个层面中,叙述者“我”是游离于整个福贵一生故事的旁观者,通过赋予“我”一种歌谣采风人的形象,将自己的所见所闻一一记录下来;而第二个层面中,叙述者“我”就是借由采风人之口所讲述故事的主人公——福贵.通过这样一种两层叙述的视角,在对文本进行叙述的时候,福贵这一叙述者自然而然就同时具备了故事主人公与故事叙述者的双重身份,这种双重身份所造成的叙述效果就很容易让读者产生一定的代入感,甚至对故事中福贵所遭遇到的磨难感同身受.值得一提的是,在《活着》这一文本中,余华并非选择第一人称视角,也未选择第三人称视角,这是由于在讲述福贵一生时,这两种叙述视角都无法单纯地将文本背后所蕴含的生命哲理与历史厚重感给很好地呈现出来.余华很巧妙地将两种叙述人称视角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这种双重聚焦模式,增强了小说的真实和可信性.正是由于这种独特视角模式的运用,读者在进行文本阅读时,仿佛能够与福贵进行直面对话,真正聆听他的心灵独白.这种叙述方法事实上有效地拉近了读者与叙述者之间的距离,让我们能够与人物产生情感共鸣的基础上,不断地强化了文本的情感渲染力度,从而让读者深切地体会到了“活着”这一基本主题.

活着读书会感悟与收获篇2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活着读书会感悟与收获篇3

  【摘要】叙事语言是叙事者借以完成叙述行为的工具,也是读者与叙事者之间的媒介。作家的思想很大程度上是要借助语言这一媒介体现的,因而叙事语言也成为了解作家的直接路径。余华的《活着》在叙事语言上有着鲜明的个人风格,笔者试以小说的叙事语言为切入点,分别以地域性乡土语言、充满温情的语言及冷静的死亡叙述三方面浅析其语言的独特风格。 

  【关键词】余华;《活着》;叙事语言 

  【中图分类号】C95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0)10―0125―1.5 

  《活着》是余华作品由暴力转向温情的代表作之一。在叙事手法、叙事语言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平缓的叙事语调、直白简单的叙事方式、重复而有节奏的叙述技巧向人们讲述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 

  一、地域性乡土语言 

  对作家而言,他的作品之所以能形成别具一格的风格固然与作家独有的个人感悟、思维方式、表达技巧等内在的因素有关,同时与他所生活的时代、文化、地域等外在因素也相关。被比利时《南方挑战》杂志评价为写出了“以地区性个人经验反映人类普遍生存意义”的余华,其文学创作与文学思想始终是饱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色彩,有着吴越文化的精神,有着乡土文化的特质。《活着》所蕴含的地域性乡土语言使文本散发出独特的魅力,它将江南农村生活、乡土人情等都浓缩到文本中,清晰地再现了浙江一带的乡村风貌;且小说以老人讲故事的口述形式展开,语言高度口语化的同时质朴简洁,富有日常生活气息和浓烈的乡土韵味。 

  小说中的人物,从福贵的父亲到小孙子苦根都具有个性化的语言。作家巧妙地结合不同人物的身份和性格特征、同一人物的不同年龄不同地位、不同的社会大环境、等等,给每一人物特定的言语措辞。透过语言的表层我们读到的是实实在在的、活生生的农民。作为故事的讲述者福贵,作家给予他最简洁最朴素也是最粗俗的措辞。余华说“福贵这个人物,他是一个只读过几年私塾的农民,而且他的一生都是以农民的身份来完成的,让这样一个人来讲述自己,必须用最朴素的语言去写,必须时刻将叙述限制起来,所有的词语和句式都为他而生,因此我连成语都很少使用,只有那些连孩子们都愿意使用的成语,我才敢小心翼翼地去使用。”①正如洪治纲所言,“在《活着》中,余华摒除了一切知识分子的叙事语调,摒除了一切过度抽象的隐喻性话语,也摒除了一切鲜明的价值判断式表达,而将话语基调严格地建立在福贵的农民式生存背景上。因此,它的话语在福贵的自我复述中呈现出一种最朴素、最简洁的审美特征,也使整个叙事呈现出高度的完整性和简洁性。”②余华自己也表明作家在创作时人物身份与语言之间的关系:“当你写一个农民,外形再像农民,要是他一开口说话,就像苏州大学中文系的教授说的话,那肯定是不对了。”③在“王四抢地瓜”事件中,福贵对王四说:“这地瓜真是你的,你就拿走。要不是你的,你吃了也会肚子疼。”④偷、抢了乡亲邻里的东西吃了就会肚子疼,这是在农民里才保有的善恶因果报应的观念。无奈之下福贵又说“你要是不怕雷公打你,就拿去吧。”在饥饿的压迫下,面对失去了正义公理、丧失了伦理道德的生活困境,农民自然也只能求助于“雷公”还世人公道。不仅福贵如此,只出现两次的老雇工长根的语言,也贴切生动,符合人物的性格和身份。如福贵把家产输光后对他喊:“别叫我少爷,叫我畜生。”他却摇摇头说:“要饭的皇帝也是皇帝,你没钱了也还是少爷。”⑤ 

  地道乡土语言的使用,不仅把农村的辛酸生活真实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也把农民世态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在福贵的缓缓讲述中,我们看到了农民的宽容与善良,也同样目睹了他们的麻木与狡猾。作家赋予人物的语言措辞又把我们拉去“真实现场”体会和感受他们的生活世态与细细温情。 

  二、充满温情的语言 

  《活着》运用一个民间采风者的特定身份和福贵讲述故事的结构来进行,由采风者一边听福贵回忆过去一边推进叙事进程,就在福贵漫长的记忆长河中,余华始终以一种非常温暖的方式展示了福贵一家人之间浓浓的亲情,用充满温情的语言让读者为他们感动流泪。“任何一种回忆都带有温暖的成分。即使是面对无数劫难的过去,回忆同样也会因为叙述者的重生而获得其特有温情。”⑥文本从字里行间流淌出来的浓浓温情主要体现在细节的描写和福贵一家人之间的脉脉亲情上。福贵一家人之间的互相关爱通过人物的语言这一媒介得到很好的体现,如福贵与家珍的夫妻之情,凤霞和有庆的姐弟之情以及福贵与二喜、苦根之间的亲情都是通过语言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的。可以说,《活着》温情的流动主要源自语言的力量,透过人物的语言把那一脉脉温情充溢于小说中,告别了以往晦涩繁复的语言障碍,也疏离了往常的血腥,使小说透露出“温情”这一主题。比如“有庆喂羊”、“凤霞出嫁”、“福贵背妻”、“二喜携儿”,类似于这样的一幅幅生动的、饱含人情的画面就在作家似不动声色却是对语言的驾驭和对准确性的艺术追求中流淌出来。 

  有庆每天从学校回家都跑去喂羊,母亲为他缝的鞋实在经不住这样来回的路程,不到一个月就破了窟窿,根本已穿不了,福贵心疼生病的妻子还要带病给儿子补鞋,便揪起有庆的耳朵问道:“你这是穿的,还是啃的?”这一句出自于农民之口的问话,不但使我们感受到生活的辛酸,更为有庆与他的羊之间的那种感情所感动,温情的力量顷刻从语言中浸透而出。相濡以沫的感情更充满温情的温暖之光,“家珍说到下辈子还要做我的女人,我的眼泪就掉了出来,掉到了她脸上,她眼睛眨了两下微微笑了……”,这种微妙的细节在无声中把真情流露得无以复加;“到了夏天,屋里蚊子多,又没有蚊帐,天一黑,二喜便躺到床上去喂蚊子,让凤霞在外面乘凉,等把屋里的蚊子喂饱不再咬人了,让凤霞进去睡。”二喜宁可自己去喂饱蚊子,也不让凤霞被叮咬,把二喜疼爱凤霞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生活虽然很苦,但人和人之间却能互相关心,真诚相待,每个人都能尽量为别人着想,并努力承担自己的责任,这些构成了文本感人的情感魅力。 

  三、冷静的死亡叙述 

  福贵与亲人间的暖暖温情感人至深,但他们最终却一个接着一个离他而去,而且死得令人出乎意料,使人悲痛泪下。而他叙述到亲人的死亡时,语言是平缓安静而几近冷静的。《活着》在脉脉温情的流露中讲述的依然是关于死亡的故事,更确切地说,是一系列死亡事件推动着故事向前延续。如果说重复是小说叙事的重要手段之一的话,那么对《活着》来说,死亡事件的一次次重复正是其重要的叙事技巧。 

  福贵对苦难的坚忍的承受是在众多无奈的苦难中被迫的承受,他无处可逃。与其说他是看透了生死,悟到了活着的真谛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还不如说是亲人的连续离去让他麻木了,也许是麻木才能让他冷静,因此面对死亡,他是这样叙述的:“中午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⑦“凤霞生下了孩子后大出血,天黑前断了气。我的一双儿女都是生孩子死的,有庆死是别人生孩子,凤霞死在自己生孩子。”⑧“她捏住我的手后来一松,就瘫在了我的胳膊上。”⑨“二喜是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⑩“除了脚和脑袋,身上全给挤扁了,连一根完整的骨头都找不到,血肉跟糨糊似的贴在水泥板上。”,“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一系列死亡的叙述平静而毫无波澜。 

  作家创作最终所要表达的旨归是人、人性、人的命运以及存在的意义和虚无,只不过是要找到恰当的叙事载体来加以体现。在这里,余华通过语言的冷静叙述最大限度地释放所有人性的深渊,他将自己的文学话语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触及到人性的本真,因此他的叙述既是冷漠的,也是坚强的。余华试图表达,作为社会底层的民众,他们经历了重重苦难之后也在直接或间接地推动着社会向前发展,他们活下去的支持就是对苦难的忍受。正如他在《活着》韩文版自序中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这种力量来自于“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平庸”,他借助福贵的冷静去表达他对死亡、对生存的独到感悟,并对人生进行了冷峻的剖析与拷问。他的独特正如郜元宝所说“余华对苦难的情感反应总显得和常人不太一样,该关心的地方他漠不关心,该愤慨的地方他无动于衷。好像他压根儿就不准备对笔下的生命表示点属于人世间的态度,他的任务,像是站在非人间的立场,将人间的苦难客观冷静地叙述一通。”.。正是如此,余华才是独一无二的。 

  【注释】 

  ①⑥吴义勤主编,王金胜、胡健玲编选《余华研究资料》,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 

  ②洪志纲:《余华评传》,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9页。 

  ③余华:《说话》,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86页。 

  ④⑤⑦⑧⑨⑩,-余华:《活着》,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115、28、127、171、175、180、181、190页。 

  .郜元宝:《余华创作中的苦难意识》,载于《文学评论》,1994年第3期。 

  【收稿日期】2010年8月27日 

  【作者简介】符玉梅(1986―):女,海南人,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2010级硕士研究生。 

活着读书会感悟与收获篇4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得任何事所活着。”——题记

  老人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其实只有一头牛,叫福贵。老人只解释:“多叫几个名字,福贵就会

  以为有好几头牛在耕田,干活更起劲!”其实谁都不知道,这几个名字就是老人的一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老人平静地朴实地向我介绍了自己。

  在曾经年少的时候,他是城里的“少爷”,有一个不算美满但是完整的家。他的父亲在粪缸上因为他输光了所有家产被气死;他的母亲也随着父亲去了;第一个女儿凤霞得了疾病变成了哑巴;第二个儿子有庆给县长的女人献血,结果医生直到抽干了他的血才拔出针筒;后来女儿找了个好老公二喜,只是她在生孩子时失血过多死了;最后总算留下一个孙子苦根,和女婿三人相依为命;后来女婿被水泥板给压死,唯一的一个孙子,在吃青豆的时候被咽死。

  谁能体会在他看见躺在地上的孙子时,内心的绝望与落魄。像是被扒光了衣服,赤裸裸地站在人群面前的空虚与卑微。这一个个离奇的死亡,正好的都击落在这个老人的身上。当我再次听见他那清凉的吆喝声时,我能感到那背后的痛苦,那时间的沉淀,如浑浊的泥巴,草草地盖在这一道道血淋淋的伤疤上,久久不能愈合。很难想象一个老人如何平平淡淡地为我讲述这一生。

  等老人说完了,他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对牛说:“今天有兴、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也耕了七八分田。你嘛,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老人和牛渐渐远去,只留下那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我静静的倾听这悠扬的旋律,仿佛眼前这个黝黑的老人,早已不是那放浪不羁的少年,因为他已背负了太多历史的沧桑。活着已经许久,他早已看穿一切凡尘俗世,现在的活已经没有了那样的浮华,当他在冷眼看待世间百态时,他才道出了活着的真谛,只有在经历过如此的种种后,老人才可以如此平静安详地活着。

  刚刚放下书,不觉已过了这么久,看看书桌上的作业,楼下的老大妈为了一个车位喋喋不休,我顿时感到如此的可笑。

  人为什么要活着?

  生下来不就是为了等待死亡,人终有一死,却还是要留在这个世上。即使是千疮百孔的心,也希望能听见火热的跳动。一个即将垂死的老人,当他回顾这一生他留下了什么时,却发现自己在人生长河里只是一位匆匆过客,没带走也没留下什么。但他依然要活着,死命地撑着下垂的眼皮,就算是费劲了全身的力气,也一定露出眼白,用那看穿一切的瞳孔,再次赏望着这他再熟悉不过的世界。他已享尽了世间的凡尘俗世,现在,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看待世间百态,一切喜怒哀乐,最终都将化为一缕轻烟。这便是老人在经历一生坎坷后,对活着的态度。

  老人,是啊,还记得我家楼下的那一对老夫妇。

  楼下得小路子边上,有一堵墙,原来应该是白的,现在却满是黑色的污秽。路面往下,一扇歪斜得铁拉门,一对对苍老得夫妇俩。妇人的头发很长,一直垂到膝盖上,很直,老人没事的时候就坐在床上,用粗手指从她发间掠过,一次又一次,像是在抚摸自己的孩子。老头子在撒满面粉得木板上,揉着面团,手上、头发上、脸上都有点点白色的面粉。妇人用一根将近一米长的木头筷子将面团放入油锅,面团旁立刻溅起层层得白沫。

  后来的一天,路过那儿门口,又看见那对夫妇,还是两个人,一人揉面团,一人炸面团,门口围着一些老人,一些骑自行车的白领。只是老妇人的头发到了肩膀就断了,有长有短,被汗水浸湿了,像是茅草窝一样。我打趣着“这老奶奶终于剪头发了。”妈妈把我拽到一旁,低下头来,轻声对我说:“她把头发卖了吧!你不懂!”卖头发!

  总觉得触及到了什么若有若无的东西,像是棉花糖那样柔软,很幸福,很美好,但却带着一丝苦涩。

  不想罗嗦与鼓噪,也不想虚伪地表达。有些人说要讲究精神上的活,我觉得太空虚,活下来,不为什么,只为能再见到明天的阳光。我们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就不要再哭着回去吧?

  闭上眼,细细体会,作者余华只是娓娓道来,却一点点将残酷与痛苦深入人心,他没有用任何煽情的词藻,当我一合上书,才感到心头的隐隐作痛。余华的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这一位作者,他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不仅是自己的悲剧,更是时代的缩影,是苦难一次次撞击着这个时代,才能让余华对活着有了超然的思考。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窘迫和不幸,更是一次次目睹妻儿老小先他而去。而他也将此套入主人公福贵的身上,一个个他深爱的人离他而去,他却仍然这样孤独地活着,这揭露了现实的残酷: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生活像是河流,无论你怎样努力地改变它流动地方向,他终将会流向大海。为自己活着、为爱你和你爱的人活着。活着就有种自带地价值,乐观地努力地活下去,活着便是一切地源泉。我们作为一个孩子,现在我们在意的也许只是生命长河中的一些尘埃,只有已经饱经风霜的老人,才能看淡红尘凡事,看清一切的本质,但命运总要我们傻傻地经历这长长的一生,去经历凡尘俗世,生离死别,不正是活着的意义吗?也有一些孩子们幼稚无意间的话:“我们要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将会死很久。”为何而活?也许就是命运留给人类一生的难题,而我得出的答案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想像一下:清晨,老人和那头牛,坐在犁头上,静静看着太阳升起,牛扫扫尾巴,老人黝黑的皮肤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活着读书会感悟与收获篇5

最初了解这本书是从雪球的一个大V那里听到的,他讲了一个故事,大约是提到里面有一个场景,国民党和解放军打仗的时候,被围困了,没有吃喝的,飞机往下面投粮食,大家就可以得到救济,但是救济的人太多了,飞机每次投下来的粮食,大家都一窝蜂的去抢,经常会被别人打一顿,而且还很难抢到。于是有个叫“春生”的小男孩,想了一个办法,就是别人抢大饼的时候,他去拨别人的胶鞋,然后把胶鞋烧了煮饭吃,这样就不用去抢大饼了,这本是一个很幸酸的故事,但经余华的笔写出来,却又是那么的惟妙惟肖,充满了智慧,让我不得不对这本书感兴趣。

  果断上当当网下订单,拿到书之后,刚开始看了一点,还以为主人公是个浪子,会发生点什么奇闻怪事,及至到了老人那里的时候,笔锋一转,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精华和主角。

  主人公名叫福贵,早些年因为家里有家产,所以染上了恶习,吃喝嫖赌,蛮狠无理,结果栽在一个职业赌徒龙二手上了,然后万贯家财化为乌有。偿还赌债的时候,老爷子把房屋和田地都抵押换成铜钱,足足有三箩筐,然后让他自己挑过去,福贵挑完这三箩筐钱后,肩膀全部磨破了,这才体会到老爷子的用心良苦,人生才有所醒悟。

  龙二用收到的赌金,又重新把房屋和田地都赎回来了,于是龙二成了地主,福贵成了贫民,这个时候,之前备受欺凌的老丈人抬着大花轿,把媳妇家珍也接走了。没过多久,老爷子也走了,万念俱灰的福贵听了老母亲的建议,去找龙二租了五亩地,做起了佃农。就这样3个人住在茅草屋里面过了大半年,家珍带着儿子回来了,这是个好女人,总算是一家人团聚了。

  然而祸不单行,一次进城里,福贵看到一个小朋友敲县长家的大门,他就帮忙去敲,结果里面出来了一个人跟他吵起来了,吵着吵着就打起来了,正打的不可开分的时候,街上来了一队炮兵,把俩人都抓去当壮丁了。县长家的仆人求了半天,在炮兵队长的子弹下逃了去,而福贵看完这个过程,吓的不敢跑,跟着炮兵走出了省,这当中认识了春生(十五六岁的孩子),然后在一个地方被解放军俘虏了,这之后解放军的政策好,被俘虏的人可以选择打仗,也可以选择领钱回家,福贵领了钱往家赶。

  大约过了几个月,终于到家了,然而福贵的母亲在福贵走了之后的几个月就去世了,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发烧没有及时救治,结果成了聋哑人。这时候刚好碰上土改,龙二因为不服气土地被没收,私下里去威胁其它农民,结果被政府抓去枪毙了,临时的时候对着福贵说,福贵我是替你死的,人生,轮回无常,土改完之后,福贵也分了五亩地,儿子也慢慢长大。

  儿子有庆因为常常中午跑回来割草喂羊,跑步越来越快,一天新任县长的夫人生产时大出血,学校号召同学们去献血,结果有庆跑的最快,排在第一位,但是医院的人不让他验血,一直到最后血型都不匹配的时候,才让他去验,刚好血型匹配上了,但是医院抽血的人故意多抽血,把孩子给抽死了。福贵收到这个消息后,急急忙忙跑到医院去,及至弄清楚孩子死亡的原因后,非常愤怒,要找县长拼命,在踢了一脚县长后,才发现是春生,只好把孩子自己带回家埋了,春生登门几次道歉,家珍不让进门。

  然后,wg开始了,春生被打成走资派,天天被,福贵有一次上城看到春生被和打骂,上前去护着,可却被红卫兵架走了。某天晚上,春生来到富贵家,说不想活了,福贵劝了一晚上,临了早上家珍说春生欠他们家一条命,让他好好活着,春生也答应了好好活着。但是到了年底,城里传来消息,说县长自己上吊身亡了,世道真是轮回,苍天不曾原谅过谁,也算是一命抵一命了。

  就这样又过了些年,凤霞也二十来岁了,出落的非常漂亮,如果不是聋哑的原因,大致现在说媒的人都踏破门槛了,然后去求队长给说门亲事,还真给寻着了,是个偏头,可人挺好的,凤霞也喜欢。偏头叫二喜,倚着福贵的提议,风风光光的把凤霞娶走了,两口子也挺恩爱,接着凤霞怀孕了,快生的时候,送到了有庆遇难的同一家医院,虽然孩子生出来的时候,大人也没事,可就在观察的档口,凤霞还是走了。

  后面,二喜自己一个人带着苦根去工地打工,自己喂养孩子,福贵也经常过去看望和帮手,然而一天,噩耗还是传来了,二喜在工地被水泥给压了,没有了二喜,福贵只好带着苦根回乡下了。

  过了几年,苦根慢慢长大了,能说会道,也能帮着做点事情了,有一天发烧,福贵赶着收棉花,就把孩子放家里休息,煮了一些豆子给孩子吃,结果苦根吃多胀死了,就这样就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

  福贵用剩下的钱,买了一头老牛,给老牛也起了一个名字叫福贵,在耕田的同时,不时的跟老牛说说身边的人。

       故事的结局,犹如《百年孤独》,时间会冲刷一切,活着,既是一种无奈,又是一种看透人生后的豁达,福贵福贵,有福才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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