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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与重的的抉择如雾里看花,又有几个人能够看得清自己走过的路,无怨无悔地坚持下去?米兰·昆德拉用他精妙的语言,在这部小说中,向我们展示了这样一个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范文(精选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之所以看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是因为很多年前那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太过有名,引用程度堪比“罗生门”那样高频。

  这段话便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句话的出处了——人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们背负着这个重担,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可说到底,萨比娜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什么也没发生。她离开了一个男人,因为她想离开他。在那之后,他有没有再追她?有没有试图报复?没有。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当然他不是仅仅局限于讨论“生命”这一命题的,紧接着,他又抛出了——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不能承受地轻,轻若鸿毛,轻若飞扬的尘埃,轻若明日即将消失的东西。

  这就让他的作品有了深度和厚度。耐人寻味,反复品咂。当然,《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很多,找来一些读读,从多种角度来审视,自然是乐不可支,但也犯不着过度解读吧。

  多年前,有几次拿起来又放下,这次终于读它有了善终。当然,吸引我读下去的,自然有他独到之处。小说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记述的,而是分为了七个部分,按照某一主题来写的,“轻与重”,“灵与肉”,“不解之词”等等。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相互交错,让你不时地在作者和小说人物之间切换。这就多了一种空间任你转换,在诸多人物之间进行游刃有余地玩味,阅读体验便有趣了不少。感觉是作者常常是忍不住跳将出来,恨不得跟小说人物进行适时互动,同时又从多方面反复解构。

  多线程的记叙,多维度的交错,让你顾暇不及。

  小说表面是写的托马斯和特蕾莎以及围绕两人和周围其他人展开的感情纠葛,性爱故事,背叛与反背叛。

  暗地里,又是一直在以苏联入侵捷克的政治背景为线索展开的,所以,从某种方面来说,它讲述的其实是专制制度下知识分子的生活与思考,呈现的是高压政策下人性的扭曲。诸如以托马斯为代表的这类人对信仰的反思和心灵的挣扎。

  第三条线索,就是对哲学问题的探究。语言充满哲理性,人们也常常称其为哲理小说。当然,这是吸引我的一个原因,但是对此观点,我不敢苟同。读后感.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笔触,他对人性刻画的深、真、狠。比如下边的这段——她对他说:“我被活埋了,埋了很长时间了。你每个星期来看我一次。你敲一敲墓穴,我就出来。我满眼都是土。

  “你说:‘你什么也看不见’,然后你就帮我擦掉眼里的土。

  “我回答你说:‘不管怎么样,我都看不见了。我的眼睛变成了两个洞。’

  “然后你就离开了,很久,我知道你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很多个星期过去了,你一直都没有回来。我一点都睡不着,因为我害怕错过你回来的时候。一天,你终于回来了,你敲了敲墓穴,可是我等了整整一个月,都没有睡觉,筋疲力尽,连爬出来的力气都快没有了。当我终于爬出地面。你一副很失望的样子。你说我的验色很不好。我知道我让你扫兴,我的两颊凹陷,动作又生硬又不连贯。

  “为了请求你的原谅,我对你说:“原谅我吧,我这段时间一直都没睡觉。

  “你用一种让人宽心的声音说:‘瞧,你应该休息。你应该休一个月的假。但听起来却不那么真实。

  “我知道你说到假期意味着什么!我知道你想要整整一个月不见我,因为你要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你走了,我又掉进放的层,我知道为了不要错过你,我还是会一个月不睡,一个月后你回来的时候,我会变得更丑,你会更加地失望。”

  这是我见到的最为恶毒的刻画了——关于痴心女子VS负心汉。犀利,冷酷,又不着痕迹,你除了心疼,还能有什么?

第二篇: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看似重大的、命中注定的、必然的事情,往往缘于不可思议的偶然。这些微不足道的偶然构成的结局有时会让人感觉很不靠谱。按佛教解释,这些偶然其实都是前世因果的必然,这么解释似乎又很靠谱。

  关于轮回与直线

  但人生却是一条直线,不可能彩排不可能回头不可能试验,一种选择面临一种结局,《罗拉快跑》的电影不过是一种假设。

  佛家说,这一切偶然其实是冥冥中的注定。

  尼采说“相信轮回会使人备感沉重”。的确,因为它假设生命不是一条直线,而是循环往复的回环,每一个决定你都将要为之负责。

  正因为要为每一个决定每一件事的后果负责,人因此才在六道中轮回不止。

  不过我想不明白的是,如果生命真的是轮回,那为何不让人记得前世,用前世的经验来度过今生,如此一来众生不就不那么执迷不悟吗?

  关于无知

  俄狄浦斯最终刺瞎了自己的双眼,因为他无知所范下的罪孽,自己处罚自己。轮回是一个回环,而此生则是一条直线,在这条直线中,因为自己无知所范下的罪孽,有多少人自愿受罚,改过自新。大伙做的无非用这样那样的理由为自己辩护,或者说不知者无罪。不知者真的无罪吗?严厉惩罚因为无知范罪的人是不是太残酷呢?从这点来说,俄狄浦斯让我深深钦佩。

  关于媚俗

  这是一个媚俗的世界,包括我自己,亦在媚俗的滚滚洪流中裹挟前进。媚俗的定义可窄可泛,名利追求是媚俗。那么,宣扬自由、平等、博爱是不是另一种媚俗呢?

  人类将自己定义为高级动物,具有剥夺任何动物生命、自由的权利,多么的自以为是啊!当尼采抱着被鞭打的马痛哭的那一刻,他便选择与人类决裂,与媚俗决裂,从此他成为人类眼中的精神病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多么美好的海子选择了卧轨。他们是多么壮烈决绝的决裂。

  如果不想媚俗,不想变成疯子或自杀,那么就只有一条路,便是隐退,与世隔绝。“隐居”,多么忧伤无奈的惬意生活。

 

第三篇: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用两周时间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在犯难这篇读后感应该如何写,因为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小说,不以讲故事的技艺取胜,它讲的不是翔实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块五仁月饼,不管面皮是怎样的故事,只要能包进哲学、心理学、政治、宗教、音乐等各种馅,那才是精华,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时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误以为这块五仁月饼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样姣好,用语充满哲思,又丰富连绵,嘲讽低调又极尽辛辣;叙事结构有点像电影手法,略有点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质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哲学书。所以书评并不好写,只能写写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以聊表本书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迹。

  文中多处引用了尼采,开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轮回说”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无限轮回的,残酷和美丽都会一再重复出现,人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如果轮回不存在,既不能与前世对照,也不能在来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远成不了画的草图,一切不能被原谅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谅的理由,没有重负的人生就真的轻松吗?显然不是,这就是本书探讨的第一个主题——轻与重。

  在我看来,四个男女主人公中萨比娜和托马斯的抉择着重点出了这个主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个消灭个性的乌托邦,萨比娜在父亲的管制和社会的压制下荒蛮成长起来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画作外表明媚,内在晦涩;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个被遗弃的世界”;她酷爱墓地,认为那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她跟不羁的酒鬼结婚、离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妇。她叛逆成瘾,无处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发生了固然悲剧,什么也没发生却更加悲剧。成长之初背负得过多,长大后就想一古脑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负担就畏惧,再无法背负任何东西。轻飘飘地无立锥的能量,像无脚的小鸟,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轻负,宁愿能够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马斯与萨比娜很像,都处于世俗(媚俗)对立面,他与父母、前妻、儿子断绝关系,从前半生种.种牵绊中脱身,成为所谓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总会有转折,六个巧合的桥段就把特蕾莎推到托马斯面前,以爱情的名义。于是托马斯在爱情之重与自由之轻之间迂回,爱人与情人兼得,不愿让渡两者的好,也必受两者的累,特蕾莎重复做着不同的恶梦,但主题只有一个。而另一个转折是事业上的,托马斯不愿在对当局屈从的道歉信上签名,从而丢了前途光明的手术刀的工作。这个动作背后很难说是基于民族大义或责任感,更多是基于对众人推搡绑架的消极抵抗。总之,在半推半就间,他承受着这两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变得轻松了,这就是诡异之处:看似轻巧的实难承受,看似沉重却容易承受。很难说每个决择是该避重就轻,还是相反;也很难说托马斯夫妇最终被驯服的田园牧歌生活是真美好,还是真无奈。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或可以与前世今生比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无法衡量内心的冷暖。你能因为它是未经排练的生活,而轻视仅此一次的生命体验吗?非此不可时,是因为珍惜;别样亦可时,是因为豁达,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有一次”的生命体验,却还要麻烦地分出灵与肉。动物没有灵与肉的区分,人在成其为人之前也没有灵与肉的区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从镜中、水的倒影中辨认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开始。看来,镜子的发明不是为了正衣冠,而是为了让灵魂辨认出属于自己的肉体,这个肉体也通过镜子来依稀分辨出灵魂的模样。造物主这样发明,难道是为了让人可以随时随地地拆分两者吗?女人似乎很难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体的时候,灵魂在哭泣颤动,叫嚣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灵与肉的分离,托马斯为擅长这种分离苦恼过,至少他应该为此而苦恼过,于是他找到了一种解释:他只是为了寻找女人与女人之间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于那百万分之一的肉体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实也在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能使她区别于她的母亲、能使她区别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亲的恨意和嘲弄中长大,充满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来寻找那点自我:小时候借助于镜子,长大了借助于爱人的目光;当在爱人的目光中寻找不到自己时,她屡做恶梦,以梦中哭泣的灵魂来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弃寻找自我,让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许就不会有疼觉,但同时也放弃了灵魂的识别。

  本书还单列出一章“不解之词”,讲的是弗兰茨与萨比娜这对情人之间交流的“狭径”和沟通上的鸿沟,其实这又何止是恋人之间,它也是人与人之间“不解之词”。他认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认为那是媚俗;他喜欢群体的狂欢,她喜欢一个人的独舞;她要个性和隐私,他要绝对的真实和透明。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憎恶,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经历。另外,正如文后附着的短评所说,这是两种牧歌,一种是集体的牧歌,像一场伟大的进军,不管向什么地方进军,目的都是为了消灭个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带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往往会导演出荒诞闹剧;另一种是个人的牧歌,是一个隐士加孤独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认,在群体的狂欢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澜、润泽心灵的正能量,负能量如同大粪,让人不敢正视,尽管它们客观存在。我们需要别人注视的目光,所以媚俗无可避免。

  最爱的小狗“卡列宁”走了,这个名子取自小说《安娜卡列宁娜》,是它主人最爱的一本书。它提醒人们时间只是循环往复,而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代表人类之初在伊甸园里的幸福生活,可以灵肉合一;它代表一种不求回报、不想改变对方的纯粹的爱;它代表着人类的悲悯,它最后投给主人的目光让人无法承受,不能言却说尽一切。最爱卡列宁的临走前留在人间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个小故事结尾:尼采正从都灵的一家旅店出来。他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马跟前,不顾眼前的车夫,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离去,他也一样,远离了人类。换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发作的。而我认为,这件事赋予他的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尼采是去为笛卡尔向马道歉的。就是他为马而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与人类彻底决裂)。

  后记:这篇文实在难写,不属于笔者感性的风格,因此前前后后花了五六个小时来写,终于还是写完了,也算是一个对自己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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