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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感悟(通用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感悟

  看似重大的、命中注定的、必然的事情,往往缘于不可思议的偶然。这些微不足道的偶然构成的结局有时会让人感觉很不靠谱。按佛教解释,这些偶然其实都是前世因果的必然,这么解释似乎又很靠谱。

  关于轮回与直线

  但人生却是一条直线,不可能彩排不可能回头不可能试验,一种选择面临一种结局,《罗拉快跑》的电影不过是一种假设。

  佛家说,这一切偶然其实是冥冥中的注定。

  尼采说“相信轮回会使人备感沉重”。的确,因为它假设生命不是一条直线,而是循环往复的回环,每一个决定你都将要为之负责。

  正因为要为每一个决定每一件事的后果负责,人因此才在六道中轮回不止。

  不过我想不明白的是,如果生命真的是轮回,那为何不让人记得前世,用前世的经验来度过今生,如此一来众生不就不那么执迷不悟吗?

  关于无知

  俄狄浦斯最终刺瞎了自己的双眼,因为他无知所范下的罪孽,自己处罚自己。轮回是一个回环,而此生则是一条直线,在这条直线中,因为自己无知所范下的罪孽,有多少人自愿受罚,改过自新。大伙做的无非用这样那样的理由为自己辩护,或者说不知者无罪。不知者真的无罪吗?严厉惩罚因为无知范罪的人是不是太残酷呢?从这点来说,俄狄浦斯让我深深钦佩。

  关于媚俗

  这是一个媚俗的世界,包括我自己,亦在媚俗的滚滚洪流中裹挟前进。媚俗的定义可窄可泛,名利追求是媚俗。那么,宣扬自由、平等、博爱是不是另一种媚俗呢?

  人类将自己定义为高级动物,具有剥夺任何动物生命、自由的权利,多么的自以为是啊!当尼采抱着被鞭打的马痛哭的那一刻,他便选择与人类决裂,与媚俗决裂,从此他成为人类眼中的精神病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多么美好的海子选择了卧轨。他们是多么壮烈决绝的决裂。

  如果不想媚俗,不想变成疯子或自杀,那么就只有一条路,便是隐退,与世隔绝。“隐居”,多么忧伤无奈的惬意生活。

【篇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感悟

  机缘巧合,读过了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略有兴趣,就深入了解了一番,读过后,又找了许多其他人对这本书的观点与看法,比较一番,作了此篇读后感。

  先介绍下作者米兰昆德拉,捷克裔法国作家,生于捷克布尔诺市。父亲为钢琴家、音乐艺术学院的教授。生长于一个小国在他看来实在是一种优势,因为身处小国,“要么做一个可怜的、眼光狭窄的人”,要么成为一个广闻博识的“世界性的人”。他从小便学过作曲,受过良好的音乐熏陶和教育,广泛阅读过世界文艺名著。青年时代的他,写过诗和剧本,画过画,搞过音乐并从事过电影教学。在50年代初,他作为诗人登上文坛,出版过《人,一座广阔的花园》、《独白》以及《最后一个五月》等诗集。30岁左右,写出第一个短篇小说,从此便走上了小说创作之路。1967年,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玩笑》在捷克出版,获得巨大成功,作者在捷克当代文坛上确立重要地位。但是,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后,《玩笑》被列为并且作者失去了在电影学院的职务。在环境的压迫下,他携妻子于1975年离开捷克,来到法国。移居法国后,他很快便成为法国读者最喜爱的外国作家之一。他的绝大多数作品,如《笑忘录》、《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不朽》等等都是首先在法国走红,然后才引起世界文坛的瞩目。他曾多次获得国际文学奖,并多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除小说外,昆德拉还出版过三本论述小说艺术的文集,其中《小说的艺术》以及《被叛卖的遗嘱》在世界各地流传甚广。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的男主人公托马斯是一个外科医生,因为婚姻失败,既渴望女人又畏惧女人,因此发展出一套外遇守则来应付他众多的情妇。有一天他爱上一个餐厅的女侍-特丽莎,他对她的爱违反了他制定的原则,甚至娶她为妻,但是托马斯灵肉分离的想法丝毫没有改变,依然游移在情妇之间,对全心爱他的特丽莎是一种伤害。特丽莎经常在极度不安的梦魇中醒来,经常猜忌与怀有恐怖想象。此时捷克动乱不安,在苏黎世一位权威医生希望托马斯去那里发展的呼唤下,两人于是决定去那里生活。但是面对陌生环境的不安与丈夫仍然与情妇私通,特丽莎决定离开,回到祖国。但是命运与抉择让托马斯回去找她,此后两人没有再分离。他们意识到在一起是快乐的,是折磨与悲凉里的快乐,彼此是生命中甜美的负担。后来他们死于一场车祸。萨宾娜是一个画家,曾经是托马斯的情妇之一,也是特丽莎妒忌的对象。萨宾娜一生不断选择背叛,选择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生活。她讨厌忠诚与任何讨好大众的媚俗行为,但是这样的背叛让她感到自己人生存在于虚无当中。弗兰兹是被萨宾娜背叛的情夫之一,他因为她而放弃自己坚持的婚姻与忠诚,但是由于萨宾娜的背弃,让弗兰兹发现自己过去对于婚姻的执着是可笑的,纯属多余的假想,他的妻子只是自己对于母亲理想的投射。离婚后,自由自立的单身生活为他生命带来新的契机,并且了解萨宾娜只是他对革命与冒险生活的追随。后来他与他的学生相恋,在实际参与一场虚伪游行活动后,意识到自己真正的幸福是留在他的学生旁边。一场突然抢劫中,弗兰兹因为想展现自己的勇气而蛮力抵抗,却遭到重击,在妻子的陪伴下,无言的死于病榻上。

  这本书是昆德拉的才华得到集中体现的一部作品。昆德拉从一两个关键词以及基本情境出发构成了小说的人物情节。他以一个哲人的睿智将人类的生存情景提升到形而上学的高度加以考虑、审查和描述;由此成功地把握了政治与性爱两个敏感领域,并初步形成了“幽默”与“复调”的小说风格。昆德拉更关注人物的基本境遇--“哲学是在没有人物、没有境遇的条件下进行的”。小说从一开始就将托马斯的问题摆在那里:在没有永劫回归的世界里,生命存在之轻。小说首先提出问题为托马斯设定规定情境,即轻与重的存在编码;于是哲学思考本身有了小说性,问题本身则是小说家在作品中显现的哲学思考。昆德拉问题研究的重要特征是拒绝得出结论,他认为是塞万提斯让人知道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只有一大堆相对的问题。昆德拉在书中提出轻、重、灵、肉、记忆、虚弱、晕眩、牧歌、天堂等一系列的生存暗码,并与人物一一对应,支撑起各自的生存状态,展现了心灵与肉体的两重性。而每个关键词都是人物不同可能性的侧面。可能性是与一次性抗争的最积极的方式,因而此书可视为对自以为是的“绝对”的瓦解。而生命由于缺乏绝对的意义,变得没有依凭与支撑,甚至不如随风飞舞的羽毛那样有确定的方向。本书描述一九六八年苏俄入侵捷克时期,民主改革的气息演变成专横压榨之风潮,本书剖示隐密的无情,探讨爱的真谛,涵盖了男女之爱、朋友之爱、祖国之爱。在任何欲望之下,每个人对于各类型的爱皆有自由抉择的权利,自应负起诚恳执着的义务。人生责任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却也是最真切实在的,解脱了负担,人变得比大陆还年轻,以真而非,一切将变得毫无意义。本书探讨更多的是人生的意义所在,人生是要有一种信念的,不能被交给机遇和偶然,甚至是一种媚俗。

  一切归于一句:生命中有太多事,看似轻如鸿毛,却让人难以承受。

  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或许太过于沉重,我自信并没有真正完全将这本书读懂,只是通过第三方视角来窥得了作者的部分意图,但终归是别人的观点。等我变得更加成熟些后,我会将这本书再读过,真正的去了解作者内心的世界。

【篇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感悟

  用两周时间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在犯难这篇读后感应该如何写,因为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小说,不以讲故事的技艺取胜,它讲的不是翔实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块五仁月饼,不管面皮是怎样的故事,只要能包进哲学、心理学、政治、宗教、音乐等各种馅,那才是精华,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时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误以为这块五仁月饼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样姣好,用语充满哲思,又丰富连绵,嘲讽低调又极尽辛辣;叙事结构有点像电影手法,略有点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质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哲学书。所以书评并不好写,只能写写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以聊表本书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迹。

  文中多处引用了尼采,开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轮回说”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无限轮回的,残酷和美丽都会一再重复出现,人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如果轮回不存在,既不能与前世对照,也不能在来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远成不了画的草图,一切不能被原谅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谅的理由,没有重负的人生就真的轻松吗?显然不是,这就是本书探讨的第一个主题——轻与重。

  在我看来,四个男女主人公中萨比娜和托马斯的抉择着重点出了这个主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个消灭个性的乌托邦,萨比娜在父亲的管制和社会的压制下荒蛮成长起来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画作外表明媚,内在晦涩;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个被遗弃的世界”;她酷爱墓地,认为那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她跟不羁的酒鬼结婚、离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妇。她叛逆成瘾,无处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发生了固然悲剧,什么也没发生却更加悲剧。成长之初背负得过多,长大后就想一古脑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负担就畏惧,再无法背负任何东西。轻飘飘地无立锥的能量,像无脚的小鸟,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轻负,宁愿能够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马斯与萨比娜很像,都处于世俗(媚俗)对立面,他与父母、前妻、儿子断绝关系,从前半生种.种牵绊中脱身,成为所谓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总会有转折,六个巧合的桥段就把特蕾莎推到托马斯面前,以爱情的名义。于是托马斯在爱情之重与自由之轻之间迂回,爱人与情人兼得,不愿让渡两者的好,也必受两者的累,特蕾莎重复做着不同的恶梦,但主题只有一个。而另一个转折是事业上的,托马斯不愿在对当局屈从的道歉信上签名,从而丢了前途光明的手术刀的工作。这个动作背后很难说是基于民族大义或责任感,更多是基于对众人推搡绑架的消极抵抗。总之,在半推半就间,他承受着这两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变得轻松了,这就是诡异之处:看似轻巧的实难承受,看似沉重却容易承受。很难说每个决择是该避重就轻,还是相反;也很难说托马斯夫妇最终被驯服的田园牧歌生活是真美好,还是真无奈。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或可以与前世今生比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无法衡量内心的冷暖。你能因为它是未经排练的生活,而轻视仅此一次的生命体验吗?非此不可时,是因为珍惜;别样亦可时,是因为豁达,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有一次”的生命体验,却还要麻烦地分出灵与肉。动物没有灵与肉的区分,人在成其为人之前也没有灵与肉的区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从镜中、水的倒影中辨认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开始。看来,镜子的发明不是为了正衣冠,而是为了让灵魂辨认出属于自己的肉体,这个肉体也通过镜子来依稀分辨出灵魂的模样。造物主这样发明,难道是为了让人可以随时随地地拆分两者吗?女人似乎很难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体的时候,灵魂在哭泣颤动,叫嚣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灵与肉的分离,托马斯为擅长这种分离苦恼过,至少他应该为此而苦恼过,于是他找到了一种解释:他只是为了寻找女人与女人之间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于那百万分之一的肉体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实也在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能使她区别于她的母亲、能使她区别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亲的恨意和嘲弄中长大,充满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来寻找那点自我:小时候借助于镜子,长大了借助于爱人的目光;当在爱人的目光中寻找不到自己时,她屡做恶梦,以梦中哭泣的灵魂来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弃寻找自我,让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许就不会有疼觉,但同时也放弃了灵魂的识别。

  本书还单列出一章“不解之词”,讲的是弗兰茨与萨比娜这对情人之间交流的“狭径”和沟通上的鸿沟,其实这又何止是恋人之间,它也是人与人之间“不解之词”。他认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认为那是媚俗;他喜欢群体的狂欢,她喜欢一个人的独舞;她要个性和隐私,他要绝对的真实和透明。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憎恶,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经历。另外,正如文后附着的短评所说,这是两种牧歌,一种是集体的牧歌,像一场伟大的进军,不管向什么地方进军,目的都是为了消灭个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带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往往会导演出荒诞闹剧;另一种是个人的牧歌,是一个隐士加孤独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认,在群体的狂欢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澜、润泽心灵的正能量,负能量如同大粪,让人不敢正视,尽管它们客观存在。我们需要别人注视的目光,所以媚俗无可避免。

  最爱的小狗“卡列宁”走了,这个名子取自小说《安娜卡列宁娜》,是它主人最爱的一本书。它提醒人们时间只是循环往复,而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代表人类之初在伊甸园里的幸福生活,可以灵肉合一;它代表一种不求回报、不想改变对方的纯粹的爱;它代表着人类的悲悯,它最后投给主人的目光让人无法承受,不能言却说尽一切。最爱卡列宁的临走前留在人间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个小故事结尾:尼采正从都灵的一家旅店出来。他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马跟前,不顾眼前的车夫,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离去,他也一样,远离了人类。换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发作的。而我认为,这件事赋予他的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尼采是去为笛卡尔向马道歉的。就是他为马而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与人类彻底决裂)。

  后记:这篇文实在难写,不属于笔者感性的风格,因此前前后后花了五六个小时来写,终于还是写完了,也算是一个对自己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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