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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都处于众目睽睽之下,可我一点儿也不知道。

  我每天都在同一条路上重复转着圈,在两点之间来回摆动,单调得像只老座钟。如果有人蓄意要做个实验,每天傍晚在某个固定的时间固定的路口埋伏着,假如没有意外,肯定会在那儿逮到我。但意外对我来说几乎是意外,所幸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故意在半路挖个坑等着我,否则,我就会像一头固执的驴,每次都要眼睁睁看着自己跳进去,却从来想不到绕个弯儿。

  这次我又像只爬出壳的蜗牛沿着老路一门心思走来。现代交通四通八达,如果要去某个地方可以有多种选择,我为自己设计了一条并非最近的路,也就是说尽可能地拐弯抹角,这么做除了让自己多走点路没别的意思,由此可知我是个喜欢走路的人,当然顶多算是业余爱好。但我见过专业级的,他们是真正喜欢走路的人,一对老外夫妻,都六十多岁的人了还不老实,各自背着令人望而生畏的行囊,里面装着锅碗菜米帐篷,一路餐风露宿,光着脚走遍了世界一百五十多个国家。他们就像两面旗帜,走到哪儿就把自己插到哪儿,整个地球几乎被他们插遍了。透过他们的眼睛,我看到了他们曾经走过的那些地方。说真的,我这辈子都在透过别人的眼睛看世界,这些世界个个都比我的精彩,让人怀疑这些是否都是真的。当一个人处心积虑地做某件事时,这件事从头到尾就会透着股浓烈的梦的味道。可不管这些梦的味道如何,都跟我无关,就算有关系也只是在刺激我脆弱的神经,这是作为二手人必须承担的损失。没有什么是属于自己的,此生等于白活,这个念头犹如百抓挠心,让人想发疯。

  喜欢走路是因为,除了走路时间,我就像只树獭那样呆着一动不动,走路可以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个动物。眼观六路身手敏捷地穿过几段喧嚣的大街,只要脚下速度一放慢,就到了我要去的地方。我要去的地方与闹市只有一道木篱笆相隔,却是天壤之别的两个世界。就像白天需要黑夜来平衡,作为相反的一极,这个地方是外面那个疯狂世界强有力的平衡力量,这里的山山水水一草一石都在散发着深深的抚慰能量,不管人们有意无意,一踏上这些光滑的五彩石,就是在享受一次心灵按摩,下次还想来。这块巴掌大的地方因其得天独厚的自然山水以及历史人文成了一块大磁铁,吸引着远近众多的铁屑流连忘返。我就是众多铁屑中的一粒,而且也是最顽固的一粒,每天风雨无阻远道走来,就是为了结结实实地黏在这儿。

  每次我都在那个固定位置双手抱膝旁若无人地邻水而坐,屁股暂时扎了根。这种时候我就会羡慕周遭密密麻麻连成一片的树兄弟们,它们把根扎得太深再也跑不掉了,就死心塌地站在这儿,几十年几百年过去了,矢志不移。不象我,每天跑来跑去,心猿意马,像一叶浮萍总被风吹浪打,每天只有这个时刻才能归于本源,享受片刻清宁。人,我不懂你,也无意做你,却糊里糊涂披上了人的外形。是谁把形式赋予了万物?在光怪陆离天差地别的种种形式背后,是否有一个共同的本质?在本质中大家都是同一个模样,这个相同的模样又是什么样的?我把止于一处的目光移开,投向四面八方:碧蓝的天空,被太阳的余晖涂红了上半身的雪山及其头顶象野兽在奔腾的云,屋檐飞翘欲飞又止的古屋凉亭,形态各异的桥,参差多态的树,宁静美丽的水面,从缝隙间漏下来投在斑驳木桩上的最后一抹阳光,古拙的石桌木椅,五彩路面,那两只形影不离一起奔跑的小狗,飞上枝头的鸟……突然,我看到了它们看着我的眼睛,那是一只只老朋友的眼睛,温柔的目光凝聚在我身上,世界为之逆转,一股暖流涌上我的眼睛,泪流了出来,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我也扔掉了身上的外衣,跟大家站在了一起……

  这只老座钟时不时地停摆,但每次都会重新启动,顽强地在两极之间摆来摆去,我希望它尽快报废,彻底停止运行,归于它一直在抗拒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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